厦门惠民 发表于 2019-9-16 17:56:14

天安小学2020年秋一年级招生预警公告

招生对象除满足年龄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父母合计产权比例大于50%)。
2.适龄儿童就读我校要符合同一套房产(2019年5月22日后购买,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来认定)六年内一个学位(同一家庭符合政策的二胎除外)
3.落户满一年(即2019年8月31日前在我校片区落户)。
学校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按以下列顺序的先后确定招生对象:
①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1、2、3。
②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1、2,但落户未满一年。
③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在厦均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达六年以上(含六年),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祖孙三代同一户口册,但父母在本市其他片区有房。


【特别说明】①上述的同一类招生对象,以适龄儿童在片区当前房产的落户时间排序顺位录取;若落户时间相同的,以房产登记时间排序顺位录取。超出学校招生名额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②集体户、空挂户等不属于我校招生对象,可在我校报名,届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公办小学就读。由于我校学位不足,在我校片区居住的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对象,可在我校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③原住民适龄儿童按相关政策执行。
厦门市天安小学2019年9月12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天安小学2020年秋一年级招生预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