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留学人员,科研项目资助、项目配套资助开始申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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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人社 发表于 2019-8-30 00:5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厦门留学人员,您正在为手上的科研项目资金发愁吗?

那就快来申报——
“2019年度留学人员科研项目资助和项目配套资助”

先来了解一下应当如何申报吧!

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


01科研项目资助

申报要求:
❶在国外留学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不含出国进修访问);
❷2016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到我市企业(不含创业)、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且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
❸在厦已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在申报单位;
❹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❺申报的项目未获得我市科技项目资助或其它留学人员专项资助。

申报材料:
❶《厦门市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经费申请表》;
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❸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❹申请人的组织、人事、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人事(人才)关系介绍信复印件;(通过留学人员办理人事关系或工作备案的不需提供)
❺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02项目配套资助

申报要求
❶获得2017和2018年度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留学人员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
❷项目获得资助后按有关规定开展项目活动和使用资助经费;
❸项目原则上按1:1提供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配套资助。项目已获得市(区)级财政扶持的,不再重复配套资助,只可补足差额部分(已入选厦门市“双百计划”的不再给予配套);
❹项目配套资助原则上不重复资助同一申请人、同一项目。

申报材料:
❶《厦门市留学人员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申请表》;
❷项目进展报告原件,含项目概况、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省级以上留学人员专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
❸获得省级以上留学人员项目资助的文件复印件;
❹获得市(区)级财政扶持的文件复印件(包括市区人才计划、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助等)。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申报办法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于9月12日前将表格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1楼1107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方式
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联系人:薛威    联系电话:0592-5359782
电子邮箱:xiamenlqh@163.com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1楼1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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