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 湖里区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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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 发表于 2021-9-13 20: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根据厦门市当前防疫工作实际,为保障诉讼参与人及申诉信访人的健康安全,维护立案、信访工作秩序,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立案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直接接触,提倡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选择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等诉讼服务事项,尽量减少到法院现场办理。


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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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移动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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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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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立案。

邮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确需到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现场办理的,请通过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592-12368、0592-5308539)联系预约。



信访工作

申诉信访的,请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网址:ssfw.fjcourt.gov.cn)或者邮寄材料(邮寄地址同上)等非接触方式提请。确需来访的,可于工作日上班期间通过电话(0592-5308558)预约。



执行工作

执行事项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或办理,如确需到执行事务中心办理的,请通过本院诉讼服务中心(0592-12368)查询案件具体经办人及联系方式后,通过电话或(0592-5308590、0592-5308604)预约。



服务指引

1.到现场办理相关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单独办理、一米线外等候”原则,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离开;

(3)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

(5)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本院区域。


2.前往办理之前请备齐所要提交的材料,对所须提交材料若有疑问,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相关办理窗口电话事先进行咨询。


3.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冠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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