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资讯] 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逐步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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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惠民 发表于 2021-10-9 15: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关于逐步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及《厦门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逐步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通告》要求,现将疫情期间群众来访接待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来访接待场所(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住房保障中心)自10月9日起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群众来访出行须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群众在来访期间,须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测温验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二、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及近距离接触,提倡通过拨打服务热线、“掌上办”线上办理等非接触方式办理事项、反映诉求、咨询问题。服务热线:968383(正常上班时间)。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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