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 湖里区发布疫情防控2022年第4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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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 发表于 2022-3-7 22: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帖最后由 厦门湖里 于 2022-3-7 22:11 编辑

厦门市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第4号

近期,我国本土疫情发生频次明显增多,且呈多点散发、传播链多及聚集特点,多地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截至3月7日15时,全国共有12个高风险地区、147个中风险地区,涉及15省27市。疫情波及范围及强度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奥密克戎和德尔塔变异株同时传播,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扎实做好我区“外防输入”工作,严密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密切关注近期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级调整情况和发布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倡导全民近期非必要不外出,尤其是不要前往广东深圳、广东东莞、上海市、吉林省、山东青岛等涉疫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返厦后,要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


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按我市规定实行核酸检测。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按我市规定实行核酸检测。上述人员入(返)厦后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告,并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倡导全区所有有外市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在抵厦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返岗工作,并自我健康管理1周,期间尽量少外出、不到公共场所、少聚集,外出要佩戴口罩,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落实上述措施。


四、全区所有重点单位、重要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商超、文化娱乐场所、酒店宾馆、农贸市场、交通场站、社会福利机构等)必须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在入口处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发现健康码为非绿码的,立即转移到临时隔离场所留观,并向所在社区报告,绝不能让其进入公共场所或脱离管控。


五、各类重点人群(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企业、口岸检疫人员、学校教职工、大型商超、酒店宾馆、家政服务、母婴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娱乐场所、体育场所、外卖骑手、滴滴司机、保安、交通运输和客运站等行业从业人员)均需按照规定频次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六、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尽快接种疫苗。接种第一剂已满21天的市民,请尽快携带身份证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第二剂疫苗;接种第二剂疫苗满6个月的市民,请携带身份证到就近接种点接种加强针疫苗。


七、请广大市民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常态化科学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遵守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非必要不购买境外物品,尽量不购买涉疫地区商品,如需购买,在戴好口罩,穿好手套等防护下,做好快递收件的消杀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八、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厦门市湖里区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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