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 湖里区开展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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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 发表于 2022-3-19 19: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厦门市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在全区开展经营单位疫情防控
执法检查的公告
〔2022〕第1号


3月13日以来,泉州疫情发展迅速,波及范围进一步扩大,社区传播与外溢风险高,泉厦人员往来密切,我区每日新增纳入管理人员数量快速增长,防控压力较大。15日以来,厦门疫情发生频次明显增多,有多点散发的趋势。为扎实做好我区“外防输入”工作,严密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区将对辖区内经营单位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共场所疫情防控。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学校、宾馆、旅游景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娱乐场所、餐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看是否落实扫“张贴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设置“一米线”和临时隔离场所;检查室内公共场所通风换气,门把手、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手推车、收银台等高频接触设施的消毒情况,重点场所环境监测情况;检查顾(游)客人数控制情况,各类公共场所近期是否有违规组织聚集性活动。


2.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重点检查网约车(出租车)司机、学校食堂及供餐企业人员,娱乐休闲场所(含KTV、酒吧、歌舞厅、洗浴洗脚屋、棋牌室、网吧等)从业人员,宾馆酒店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类学校学生、机关及社区工作人员、卡口志愿者、各类物业服务人员及“五小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适时抽检”落实情况。


3.诊所、药店发挥前沿“哨点”作用。重点检查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院、小诊所、药店等疫情监测“哨点”作用发挥情况,按规定售卖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人员信息的登记、监测和跟踪随访情况。


4.各类企业疫情防控。重点检查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市区两级通告通知内容的熟悉情况;对2月27日(含)以来有泉州旅居史入(返)厦的员工,严格落实7+7居家健康管理;新入职人员、市外返厦人员上岗前是否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证明。


5.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疫情防控需建立与落实的制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制度、员工健康监测制度、防疫必备物资储备与更新制度。


6.组织实施方法。区教育、工信、建设、商务、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等业务部门,按“行业部门牵头、街道配合、先抓重点、后及全面”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


各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整立改,凡履行职责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将列入黑名单,通过媒体曝光,由行业部门进行相应处罚,问题严重或造成较大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厦门市湖里区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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