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 海沧发布第16号通告!10月5日前主动接受一次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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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 发表于 2022-9-30 22: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厦门市海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第16号通告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1.在海沧区的所有人员(含生活、工作、旅行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台港澳及外籍人员等),9月29日(含)以来未曾核酸检测的,均须在10月5日(含)前主动接受一次检测(免费)。
      2.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福建健康码前往指定采样点接受采样。来厦旅行、商务人士请就近就地参加核酸检测。采样时请自觉遵守工作人员安排,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不扎堆不聚集。接种新冠疫苗者在接种48小时后方可参加核酸检测。
      3.核酸采样点:海沧区便民核酸采样点附后。
      4.未按有关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将对其闽政通健康码赋“黄码”,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海沧区便民核酸采样点
海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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