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 注意!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行预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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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 发表于 2021-9-15 11: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集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关于区行政服务中心
全面推行预约办理的通告

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 第7号通告》,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实行预约办理。现通告如下:


一、全面推行预约办理

自9月14日起,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车驾管分中心、婚姻登记分中心办事大厅办事的群众原则上应先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准备好相关办事材料,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前来现场办理业务。


二、预约渠道和操作流程

1.登录厦门市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选择“办事服务”栏目中的“我要预约”进行预约;


2.关注“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栏目中的“办事预约”—“我要预约”进行预约;


3.登录“i厦门”APP,点击首页中的预约大厅,下拉从行政区选择“集美区”进行预约;


4.登录“闽政通”APP,点击首页右下方“我的预约”-“去预约”-“厦门市”,下拉从行政区选择“集美区”,进行预约。


5.拨打预约电话:0592-6074444, 进行预约。(预约电话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夏令)/17:30(冬令),周末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通告。


集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

注意事项
市民朋友需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凭预约凭证、行程码绿码及区行政服务中心门口闸机验证后方可进入办事大厅。

在办理业务或者等候时,请注意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分隔就坐,避免交谈,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办事大厅。

温馨提示
若您未提前预约,可能会因现场人流量管控等因素导致无法进入中心办理业务。

在预约过程中如有疑问,工作时间请拨打电话:0592-610513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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