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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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翔安 发表于 2021-9-13 11: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帖最后由 厦门翔安 于 2021-9-18 01:41 编辑

根据我市当前防疫工作实际,为保障诉讼参与人及申诉信访人的健康安全,维护立案、信访、审判等工作秩序,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01服务指引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直接接触,提倡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选择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等诉讼服务事项,尽量减少到法院现场办理。


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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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移动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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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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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


邮寄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吴一路3号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邮编:361100


有特殊情况需要咨询的,可于工作日上班期间与本院工作人员电话联系

联系方式:

立案咨询电话:

0592-7182165

0592-7182039

执行案件咨询电话:

0592-7182067


申诉信访的,可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扫上方二维码或输入网址:ssfw.fjcourt.gov.cn进入)或者邮寄材料(邮寄地址同上)等非接触方式提请。确需来访的,可于工作日上班期间通过电话(0592-7182050)提前联系。


02现场办理注意事项


(1)请事先备齐所要提交的材料,对所须提交材料若有疑问,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相关办理窗口电话事先进行咨询。

(2)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3)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离开;

(4)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5)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

(6)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本院区域。


温馨提示

1.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

2.疫情防控期间,不建议旁听人员到本院旁听案件审理情况,建议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网址:tingshen.court.gov.cn)旁听。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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