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出台四条措施,支持工业企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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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惠民 发表于 2021-10-7 14: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为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影响
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
市工信局发布了
《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工业企业稳定发展

01
2021年第4季度产值比第3季度增长10%及以上的存量规上制造业企业,按第4季度产值增量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2021年下半年投产纳统的新企业产值达2亿-5亿元给予50万元奖励,产值达5亿元及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实施时间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

02
对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创新、数字化赋能、工业设计、融资、管理咨询、培训、法律维权等领域的服务支持,单家企业累计服务支持总额不超过50万元。实施时间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
03
对同安区以及同安区以外中高风险地区及封控管控区的企业技改项目给予技改服务基金即来即办“白名单”支持,其他申请即来即办“白名单”项目门槛由总投资5000万元调整至2000万元。实施时间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
04
开通“应对疫情影响服务直通车”平台,受理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用工、融资、供应链等问题,并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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